空调招标公告
空调招标公告
绵政采询(2009)36号“空调”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询价采购空调的函
根据市财政局批准下达的采购计划,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
项目 参考
品牌 基本配置要求 数量
空 调 长虹 KFR-120LW/DB1 5P柜机 3台
空 调 长虹 KFR-72LW/DHR Z(W3) 3P柜机 4台
空 调 长虹 KFR-35GW/DMZ 1.5P挂机 5台
二、询价文件发放时间:200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下午17:00时(上班时间)
三、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4月28日 下午2:00时
四、询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售后不退
五、询价文件发放电话:******* (杨先生)
六、项目咨询电话:*******
七、收件人: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13楼12号
报 价 须 知
一、报价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09年4月28日下午3:00时前密封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二、报价商应提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询价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保证原产正品。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由成交商送货到使用单位并调试至正常使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五、合同签订 合同3日内由成交商与使用单位签订,并经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审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在款项拨付时终审合同)
六、支付方式 成交商提供的货物经交付使用正常运行,经具体使用单位签署意见书后,由成交商送达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相关部门15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七、附属产品提供及售后服务 成交商应按有关规定承诺对具体采购单位提供附属产品、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及保修期限的文字说明。 八、成交商的确定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9年4月28日下午3:00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询价进行评定。 评定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废除询价条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无效询价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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