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等第三次招标公告
垃圾车等第三次招标公告
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登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该单位垃圾车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第三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SCZ—YD17170—YDXHWS
二、招标内容:钩臂车6辆、垃圾斗100个、小型垃圾收集车6辆。
三、采购预算:181.2万元
四、采购需求:
1、本采购需要实现的功能:为切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效率,根据县政府要求,现需购置钩臂车及配套新型垃圾斗和需购置小型垃圾收集车若干,对县城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选用的底盘包括:符合国Ⅴ排放标准的底盘,节能经济,整机操作简便、作业空间小,可机动、灵活和高效地完成对居民小区、学校和医院等人口密集地区散装垃圾的收运工作。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是采用国产定型汽车二类底盘改装而成,用于小区和街道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自卸性能良好、耐使用、高可靠性等特点。
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采购数量: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钩臂车 | 辆 | 6 |
2 | 垃圾斗 | 个 | 100 |
3 | 小型垃圾收集车 | 辆 | 6 |
5、服务标准:
车辆保修期1年,且保修期内非人为有意坏实行包修、包换,时间自车辆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免费保修期内,如车辆发生非人为的质量问题,投标人的售后服务点保证在接到通知赶到现场修理、更换部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采购验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相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车辆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7、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4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花名册原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地址: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获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4月10日9:30之前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逾期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9:30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永登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李岳崇 联系电话:184*****921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169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庭炳 联系电话:130*****433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107号
甘肃诚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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