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0*****102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本溪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本发改发[2017]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东亿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溪湖区大堡、头道社区
2.2工程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项目全部招标范围。
2.3合同估算价为:约75万元。
2.4招标范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电力管网设计项目全部招标范围。
2.5服务周期:2018年_4月_14_日开工至2018年4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 1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相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 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领取招标文件封皮及光盘。(公司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2号商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3: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_月_19_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3: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_4月4日13时_30_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东亿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
邮编:117000邮编: 1170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王晓丹
电话:186*****597 电话:138*****33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提示(点击展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实施步骤 一、投标报名需知(未建立企业信息库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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