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档案整理与扫描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18-2021年档案整理与扫描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将对2018-2021年档案整理与扫描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前来报名、谈判。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2018-2021年档案整理与扫描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青岛市分行2018年采审第2号
3、采购预算:36万元
4、采购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档案整理及扫描外包服务采购,服务期限3年。
5、服务商资格:
5.1特定条件:
5.1.1外包公司应具备档案整理与扫描行业从业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1.2①保证无外资合作背景;②无外籍工作人员;③具有一定的档案文件整理与扫描加工从业经验;④保证按照总分行《档案电子化工作方案》、《国家开发银行档案扫描数字化规范》等相关工作要求提供服务;⑤在档案数字化、信息化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针对以上5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2通用条件:必选部分
5.2.1供应商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
5.2.2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5.2.3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5.2.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2.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5.2.6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注: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内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必须按照要求装订至响应文件内,并在参加磋商会时,单独携带一份(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加盖公章)供采购人核验,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6.1时间:自2018年3月 13日起至2018年3月 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16层。
7、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27日9:0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8年3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16层。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16层
联系人:张艳雯
联系电话:****-********
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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