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扩展升级(含预算执行、非税收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人大预算联网查询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子系统)招标公告
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扩展升级(含预算执行、非税收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人大预算联网查询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子系统)招标公告
海南省财政应用支撑平台2.0、地方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实施及接口开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二、采购项目:海南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扩展升级项目(含预算执行、非税收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人大预算联网查询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子系统)
三、采购金额:464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七、项目说明及申请理由:
预算执行子系统电子支付功能的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及功能改造均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原开发商为: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平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查询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均是以我省财政政府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简称GFMIS,原开发商为: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基础,需要共享GFMIS基础数据、业务流程及权限、安全控制机制并需要引用GFMIS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业务协同应用。为此,拟由原建设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规定“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谢佩杰海南省建设银行副高
专家2:严立海南师范大学 高工
专家3:陈孝先海南省建设银行 高工
专家1:本项目为原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优化,申请理由充分,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之规定,拟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2: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申请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成立。由于本项目是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扩展升级,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海南金财网络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3:预算执行子系统电子支付功能的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施及功能改造均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并且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平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查询系统及财政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均用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财政政府管理信息系统一平台为基础数据。业务流程及权限、安全控制机制并需要引用GFMIS相关业务数据进行业务协同应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八款规定,考虑到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采购人: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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