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至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 址:启东市公园北路101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 址: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二楼
联系方法:****-********(电话),****-********(传真)。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0015(ZB016)
项目名称: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至二标段)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27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最高限价为275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六、项目的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具有市容管理服务类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的相关劳务管理等企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4月8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4月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67。
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一至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七日前向采购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每个标段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备注:如果一个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只需提供一套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应分标段分别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标段号(如:“一标段”、“二标段”)。
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 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5.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6.有效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7.提供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劳务派遣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或市容管理服务类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8.提交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资信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第一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第九点“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标准依次提供相应材料。
第三部分 价格标
1.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中应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尺、定量、定时供货等相关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55000万元;(如投标单位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须分标段办理银行汇票,并注明所投标段)。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人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建设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六、项目的概况:
1、实施范围:
一标段:人员划分表
序号 | 路段 | 拟配备人员 | 备注 |
1 | 人民路(头兴港桥至建设路) | 18 | |
2 | 河南路(港东路至建设路) | 6 | |
3 | 南苑路(和平路至建设路) | 7 | |
4 | 松花江路(和平路至建设路) | 4 | |
5 | 牡丹江路(和平路至建设路) | 4 | |
6 | 和平路(民乐路至南苑路) | 7 | |
7 | 江海路(民乐路至松花江路) | 9 | |
8 | 公园路(民乐路至世纪大道) | 9 | |
9 | 建设路西侧(民乐路至世纪大道) | 5 | |
10 | 民胜路(民乐路至世纪大道) | 6 |
二标段:人员划分表
序号 | 路段 | 拟配备人员 | 备注 |
1 | 民乐路(港东路至建设路) | 10 | |
2 | 长江路(港东路至建设路) | 10 | |
3 | 紫薇路(港东路至建设路) | 7 | |
4 | 长兴街(公园路至港东路) | 6 | |
5 | 长龙街(港东路至建设路) | 9 | |
6 | 和平路(民乐路至中央大道) | 8 | |
7 | 江海路(民乐路至中央大道) | 9 | |
8 | 公园路(民乐路至中央大道) | 9 | |
9 | 民胜路(民乐路至紫薇路) | 3 | |
10 | 建设路西侧(民乐路至长龙路) | 4 |
2、服务区域范围
市容环卫责任区秩序管理服务承包范围的确定,根据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启城管发[2007]45号)确定,投标人应现场自行实地踏勘。
3、服务内容
(1)保持市容整洁:责任区内无(阻止)违章占道摊点;无出店超门窗经营;无乱搭乱建和破墙开店;无违章广告和新设的不符合规划的店招店牌;无乱设横幅、条幅、气球、拱门、彩旗和灯箱撑牌;无乱贴、刻画、涂写;无乱堆、乱晒、乱挂;无挂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擅自占用绿地、顺坏花草树林等行为;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责任区内无(清理)暴露垃圾、渣土碎砖杂物及污水、污迹、污物;无蚊蝇孽生地。
(3)保持亮化美化:巡查监控(提醒)责任区内建筑物、构作物外观美观、整洁,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遮阳雨棚、空调外机安装、阳台封闭应符合规范和城市容貌标准,亮化设施符合夜景照明规划,无残缺现象,并按照规定时间启闭灯饰。
(4)保持施工文明:巡查(督促)各类施工场所。督促施工方及业主施工竣工时间同时拆除各种临时工棚、设施和规划部门规定拆除的建筑物,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临街的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两米的刚性围挡;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车辆带泥运行等措施。
(5)重大活动及重大节日期间的重点市容秩序保障任务。
(6)配合做好市、镇、街道等市容考评及其重大检查评比(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检查)、临时突击整治、庆典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任务。
4、考核机制
(一)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①服务标准应达到:《启东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中所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及《启东市市容环卫秩序社会化服务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细则。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②代招标人向辖区内商户、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部门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进行门前三包责任宣传,做到知晓率100%。
③责任范围内的道路、沿街店面等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市容整洁、环境卫生问题,须当时及时清除干净,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亮化美化、施工工地等问题须及时通知和要求当事人整改,必要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④作业时间:每天8小时服务,乙方可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但每天不少于50人在岗。招标人可根据区域内的市容环境秩序缓急轻重情况指导、指派作业时间,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工作任务安排。遇有台风、特大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期间,须服从招标人及抗灾部门(机构)调度安排。
⑤市容秩序管理员在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文明礼貌,不坐岗、睡岗、误岗、漏岗、脱岗、独岗,行为举止规范,不得有违反文明的行为(如随地吐痰、扔垃圾、打骂等)。
⑥遇有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和难以处置的问题及时请求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遇有不法分子袭击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⑦各项创建活动期间,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测评的相关标准,执行卫生程度、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创建活动检查评比期间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动指派。
(二)考核方式
考核由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队)、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每月不少于两次日常考核和不定期专项考核。考核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①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月得分为当月每次考核的平均分,得分在80-89分为基本合格,正常发放经费;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减当月经费10%。累计2个月得分在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与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发包合同,不再重新招标。
②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解决问题的每一处问题,应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费200元;两处300元;三处500元;以此类推每增加一处问题扣除费用增加500元。
③管理区域不够规范,受到上级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启东市级以上媒体),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2000元(同一问题不重扣),并及时整改。
(三)经费测算
经费采取包干制,投标企业应严格按各项定额标准测算人员配备和经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予以调整。
(四)配备人员要求
①作业人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占比不少于60%,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②人员配备数量详见上述人员划分表。
5、合同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的11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具体时间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如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服务情况良好,服务期满时,招标人在落实财政预算且合同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可在服务期满后一个年度内与中标人续签服务合同。
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八、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条件:
1、合同总额的80%的服务款分11个月支付,分别在每月月底根据本月考核结果计算给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奖励经费,在次月的15号前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给付。
2、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项目完成结束后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退还,利息不计。
3、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则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在奖励经费中抵扣。取消中标人续签合同资格或终止合同。
九、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则报价低者优先;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均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细则如下: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序号 | 项目 | 项分值 | 细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要求或标准 | 计分依据 | 得分 |
1 | 作业服务技术方案、人员配备等 | 25 | 3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基本思路、服务理念、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等的方案,作业计划技术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完整性 | 对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 | 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1.5分;不合理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3 | 管理计划方案要符合《启东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中所提出的要求和标准 | 对方案进行评价 | 符合的得3分;较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2 | 管理架构和项目进场预案 | 企业管理体系,本项目管理架构、作业人员的上岗安排和作业时间安排;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本项目进场后的前期工作预案; | 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3 | 项目日常管理方案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预案; | 本项目日常管理制度;检查、考评、奖惩制度;特色管理方案。突发事件预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大检查突击性工作预案。 | 合理的得3分;较合理的得1.5分;不合理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3 |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配备情况,其中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不少于5人) ②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调方案,队伍组建方案、骨干人员基本情况等。 | ①提供作业人员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人员配备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位的承诺书(原件备查) ②提供人员培调、队伍组建方案等 | ①按项目人员数量要求配置人员的得1分;每增加1人加0.5分,最多得2分; ②提供合理方案的得1分;不合理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3 | 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 提供设备配置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位的承诺书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情况横向比较,在1-3分之间酌情予于打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4 | 履约能力 | 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提供近一年的得2分;提供近两年的得3分;提供近三年的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4 | 服务便利性 | 对本项目提出更好的优惠服务及便利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情况横向比较,在1-4分之间酌情予于打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25 | 10 | 有商业街区安保或市容环卫或物业服务的管理经验 | 提供管理合同 | 单个管理项目或街区建筑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上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 |
5 | 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 原件备查 | 每具有一项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 ||||
5 | 投标单位有“3A资信等级证书” | 原件备查 | 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5 | 近三年来,企业(非个人)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优秀示范街路、示范社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中获得的政府颁发的)的表彰、奖励等荣誉。 | 原件备查 | 获得省级荣誉的每个得2分;获得地市级荣誉的每个得1分;获得县市级荣誉的每一个得0.5;最多5分。 |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5 |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所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 对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打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4 | 业绩 | 15 | 15 | 近二年来企业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的城市管理或街区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数量不局限于一个,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或集采机构发出或备案,原件备查 | 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含)-500万(不含)的得2分;500(含)-800万(不含)的得3分;800万(含)以上得4分,最多得15分。 | |
备注:①所有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②商务技术分值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二)价格分(30分)
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注: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开标顺序,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二标段的开标与评标,但不得作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5.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 http://58.221.168.60:90/qdfront/主页左侧“资料下载”栏目中“启东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诺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0015(ZB016) 的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标段)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投标。
2.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们愿意提供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同意你们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6.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意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7.如被确定为中标人,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招标文件予以处理。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邮 编:电话:
传真:联系人: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015(ZB016)的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标段)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三)报价表
报价 表
项目编号:Z********0015(ZB016)
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价 (元/月)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启东市市区部分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签订合同后的11个月(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具体时间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请在表格上方填写投标的标段号。
招标
|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