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总队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总队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采购(第二次)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专用飞机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7: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7:00至2018年03月20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湖南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湖南长沙市宁乡县金州大道)
预算金额¥7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喻海洋/****-********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婷/****-********

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湘消采计[2018]0108-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方式:喻海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婷/****-********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支队级无人机

20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7:00至2018年03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湖南长沙市宁乡县金州大道)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项目名称:全省消防部队无人机采购(第二次)

2. 项目编号:湘消采计[2018]0108-1号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预算:730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支队级无人机

20架

5. 投标人资质: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6.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6.1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3月13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 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范本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本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6.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6.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

7.3开标地点:湖南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湖南长沙市宁乡县金州大道)。

7.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 投标保证金

8.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侯家塘支行

银行帐号:***************

8.3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4月2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9.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3月13日17:00时至2018年3月20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电 话:****-********

联系人:喻海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电话:****-********

联系人:蒋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 消防部队 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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