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监控摄像机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管委会监控摄像机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控摄像机及安装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控摄像机及安装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YG2009-SB155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保服务及其他免费的售后服务采购。相关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含)以上等级

4.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经营业绩

5.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5月8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谈判时间:2009年5月8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谈判当天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类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5)拟提供主要设备的技术说明、产品图册。

2、谈判供应商在领售谈判文件时,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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