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院设备 招标公告
华东医院设备 招标公告
日期:2018年3月14日
项目编号:********
1.华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货物名称 | 数量 | |
耳鼻咽喉科综合诊疗台 | 1套 | |
2. | 滴鼻(耳)自动灌装机系统 | 1套 |
3. | 内热式自动软管灌装封尾机 | 1台 |
二级反渗透纯水机 | 1套 | |
5. | 真空均质乳化机 | 1套 |
本项目以包件为单位,供应商可以投报任意包件。
2.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查看询价通知书并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本次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或备案(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4)如报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投标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5)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非医疗器械除外)。
4.询价通知书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询价通知书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5.所有响应文件都应于2018年3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3楼第十会议室(1303室)并当场公开启封并作报价记录。
6.本项目的成交授予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采购人:华东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21号
联系人:钟建平
电话:***-********
传真:***-********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蔡洁琼、徐晨秋
电话:***-********×159、119
传真:***-********×119
邮箱:caijieqiong@shabidding.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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