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学校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中江县学校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中江县学校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ZJZC[2009]委12号
公告日期:
2009年4月28日9时0分
行政区划:
德阳市-中江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中江县教育局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类别:货物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学校生活用煤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书发售方式: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开始日期:
 0000年0月0日0时0分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5月15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09年5月15日10时15分
开标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7*****941
其它内容:
中江县学校生活用煤集中采购
招 标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江县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江府办函[2009]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财政局通知要求,中江县教育局拟通过集中采购招标确定2009年3月起学校生活用煤供应厂、矿、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江县所属中小学校生活用煤供应厂、矿、商2—4名。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原煤或筛选煤发热量每公斤不低于4300卡,其质量抽查和验收办法按GB/T 18666-2002执行。
三、招标内容
中江县所属中小学校生活用煤,具体采购数量,以学校合同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招标的、矿、商家,必须是合法厂、矿、商家,同时据实提供以下资料:
1、煤碳开采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2、 法人代码证、产品发热量检验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五、评标原则
本次学校生活用煤集中招标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和资格后审的方式合理低价中标,由中江县学校生活用煤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聘请专业人员评标,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厂、矿、商家不能参加量化评分;经评委评审为低于成本价的厂家为无效标;报价和资质符合要求的厂家按质量分、价格分,企业资质及信誉等级分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前2—4名依次中标。中标厂家中的最低价即为该次集中采购学校生活用煤的合同执行价。供货期间,价格变化在5%内,不考虑价格调整。
六、对中标供应厂矿商的要求
1、中标供应厂、矿、商开采生产销售的生活用煤必须是合法厂、矿、商生产或合法渠道供应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厂、矿、商必须严格按标书和合同书要求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同时享受相关权利。
3、中标供应厂、矿、商必须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中江县教育、财政、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交货地点及验收结算方式
1、交货地点为中江县教育局所属用煤学校。
2、学校生活用煤送达学校后,厂、矿、商必须接受学校的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产品用户一律不予接受。
3、学校生活用煤由中标厂、矿、商送达用户签收后,财政支付中心转帐支付货款。
八、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供应厂、矿、商于2009年5月14日下午18:00止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到中江县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报名、购买招标书。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费300元、购标书费150元概不退还;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各投标供应厂、矿、商带上密封的报价函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全部退还。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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