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4号线天河停车场正负零以下工程施工标(施工)招标公告

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4号线天河停车场正负零以下工程施工标(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4号线天河停车场正负零以下工程项目施工标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

2.2工程规模:4号线天河停车场正负零以下工程项目施工标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60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4号线天河停车场正负零以下工程项目施工标

2.6标段划分:1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其他: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以下各项如有要求需要具体描述)
(1)诉讼及仲裁情况
(2)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江苏省和无锡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者在暂停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现场查验证书原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五年完成300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或[地铁停车场或车辆段土石方、地基加固和市政道路管线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价和结算审定价中数字较大者为准)。
其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人员业绩证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三者之一即可(均要原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具备以下业绩企业业绩要求:
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五年独立完成4000万及以上[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或[地铁停车场或车辆段土石方、地基加固和市政道路管线工程](查验[中标通知书 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如有政府主管部门或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提供的结算审定单,请一并提供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价和结算审定价中数字较大者为准)。(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职业范围之内。

3.1.3.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评价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18年03月19日17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6日9:30,网址: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2018-03-26,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7.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地址:/
邮编:214000邮编:/
联系人:王筠、周浩昊联系人:/
电话:0510-********/117电话:/
传真:0510-********传真:/
电子邮件:gdbjhb@wxmetro.net电子邮件:/
2018年0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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