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建设招标公告
开州区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建设招标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
建设企业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深化实施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235号)文件精神,支持城区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建设。现将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在汉丰街道、云枫街道、文峰街道所辖社区建设23个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搭建镇乡街道(含贫困户)农副产品展示展销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农特产品购买、同城配送、网订店取、充值缴费、代收寄邮件等服务,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线下体验与线上交易相融合。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应设置在人流量集中区域,辐射周围居民,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方便车辆出入和货物装卸。
(二)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行业标准,且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三)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应配备展示货架、快递存放架、收银设备(具备移动支付功能)、电脑、壁挂显示设备、无线WIFI等设施设备。
(四)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须统一形象,站内外宣传能体现电子商务扶贫、农产品销售等元素。
(五)站内必须合理分区布局,具有镇乡街道(含贫困户)农副产品展示展销、快递收发、网上下单操作等区域。
(六)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应诚信经营,配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电商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七)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应建立安全、货物配送、农产品质量监管、售后保障、考勤等制度。
(八)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补助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承诺每个驿站至少运营3年以上,否则追回全部补助资金。所有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应于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一)对每个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的制作和新购置的货架、快递存放架、收银台、电脑、壁挂显示器、无线WIFI等设施设备给予一次性补贴,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每个站点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对每个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按一年期房租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每个站点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上述补助兑现以发票为准。
四、项目承办企业资质要求
(一)承办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承办企业必须自主开发了农产品网销电子商务平台。
(三)承办企业必须具备承办项目资金实力。
(四)承办企业必须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法。
五、项目承办申报要求、评审和选择程序
(一)编制项目承办方案。内容包含企业简介、项目建设具体操作方案、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其中社区电子商务扶贫驿站建设和管理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
(二)项目承办企业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联系人:周开发,联系电话***-********)。
(三)评审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四)评审、选择程序。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听取申办企业的陈述介绍,并评审承办方案,综合评定确定一家项目承办企业。项目承办信息在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后,项目承办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与区商务局签订该项目承办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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