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8]069号
一、招标条件
依据冶财采计备【2018】006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编制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编制项目;
2.2 招标范围:根据《大冶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至2030年全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56.7平方公里。此次《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200平方公里;
2.3 实施方案编制金额:180万元;
2.4 建设规模: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2.5 建设地点:大冶市;
2.6 编制周期: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要求,并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组织评审验收;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开户行许可证;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开户行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承担过一个类似规划编制业绩(类似业绩指排水相关规划编制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则不提供;
3.4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是否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14日到2018年3月20 日登录“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网址:http://111.4.115.225:8010/ztb/,下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费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 4日 9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单位名称标记后,递交至大冶市大棋西路二号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观山路5号 地址:黄石市花湖大道金水湾8-2-901室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人:代工
电话:150*****290 电话:****-******* 138*****158
2018年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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