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荣公园游乐园、游泳池建设及经营权出让重新招标公告
武荣公园游乐园、游泳池建设及经营权出让重新招标公告
南安市武荣公园游乐园、游泳池建设及经营权出让(第二次)(国内)
2009-4-28 15:37:41
招标编号:泉建工招(2009)013号
开标时间:2009-5-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安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第二次)
招标编号:泉建工招(2009)013号
1. 南安市武荣公园游乐园、游泳池建设及经营权出让,现决定对该项目经营权出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经营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区位:本次项目位于武荣公园二期(美林大桥至溪美大桥段)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内;
2.2建设规模:游乐园(面积2385 ㎡);游泳池(面积2119㎡);
2.3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并于四个月内完工,否则取消经营权。
2.4项目经营期限:为12年(含建设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游乐园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2.6资金来源:中标人投资;
2.7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为游乐园项目,第二标段为游泳池项目,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竞标。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于开标前一天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D、E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统一出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另计。
4.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投标人应具有:
第一标段游乐园项目:具有两年以上的经营游乐场经验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并提供营业执照。
第二标段游泳池项目:具有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个体经营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
5、本招标项目采用年缴费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开标当天10:00时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开户名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帐号:****************4167),投标保证金凭证应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安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南安市新华街99号
电话:158*****380 联系人: 黄晓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D、E单元,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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