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黔交建设〔2017〕19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有效治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行为,保护高速公路结构物安全,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环境,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超限阻截工作,逐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建设入口治超检测设施。

2.2设计周期:45日历天,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招标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

2.3 本设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工作内容

备注

RKZCSJ

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场地建设、固定检测设备建设、限高门架和信息化建设四个部分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提供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各部分建设的要求如下:

1、场地建设:为给现有收费站建设入口治超设施提供参考,根据现有收费站的主要现状拟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设施布置3个方案(详见参考图纸),供具体设计时参考;施工工作除入口治超建设工程外。同时包含但不限于收费站出入口标识标线标牌等设置,以及施工中路面等场地破坏恢复工作以及必要的场坪建设。

2、固定检测设备建设:入口治超设施主要实现货车信息、称重、几何尺寸识别等功能,实现识别结果的实时显示、储存、传输,并预留数据上传接口,为入口治超劝返提供依据。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计重设备采用整车式称重台,动态称重精度满足国际1级要求;

3、限高门架:在大型车道以外的所有小客车通道设置限高门架,避免大型车辆违法驶入;

4、信息化建设:原则上整合至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即将建设的《贵州省治理超限超载监管平台》。

1、涉及收费站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收费站信息表”

2、各收费站现场情况俯视图详见招标文件另册出版的附件“现场俯视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

备注

RKZCSJ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专业评价为附属类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 级企业提出的申请。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21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

(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上午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
八.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

邮编: 550004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 550001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

传真: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话:****-********

2018年3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设计 治超 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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