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州本级及部分市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区域联动延伸谈判公告

2018年巴州本级及部分市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区域联动延伸谈判公告

2018年巴州本级及部分市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区域联动延伸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编号:BZZFCG(LD)2018-003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政府采购区域联动资源共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新财办【2010】1号)精神,巴州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度的公务用车车辆保险采购,已加入了自治区协议供货区域联动资源共享范围,为了做好2018年度巴州州本级及各县市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区域联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工作,现根据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12月5日组织的编号为【XJZFCG(JZ)2017-118】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巴州范围内进行延伸谈判,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疆巴州政府采购中心及各县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凡属于自治区协议供货成交供应商范围内,在巴州境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各保险分(支)公司,经上级公司授权,完全接受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愿意承担全部协议条款约定的,请在2018年3月21日13:00时前(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我中心报名并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逾期将视同自愿放弃谈判权利。
三、延伸谈判时间定于2016年3月23 日11:00时整(北京时间)。我中心将按照自治区的协议框架内容与其签订协议服务合同,并将作为2018年度巴州州直及联动县市公务用车车辆保险供应商。凡逾期不到场或不按规定提供资质、承诺等投标文件的,则视同自愿放弃2018年度区域联动协议供货供应商的谈判权利。
四、凡自愿参加延伸谈判的上述保险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交纳上年度缴纳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届时不交纳的则视同自愿放弃谈判权利。
五、参加延伸谈判会议人员由贵公司负责车辆保险部门的一名部门领导及具体专门负责车辆承保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六、谈判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6号巴州财政局办公楼后二楼二层巴州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域 车辆保险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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