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梅铁路铺架经理部外加剂招标公告
浦梅铁路铺架经理部外加剂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铺架项目经理部自购外加剂物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3-JC-2018-10
1. 招标条件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PM-2标铺架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浦梅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作为招标组织单位,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外加剂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为保证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PM-2标铺架项目经理部的自购物资供应,根据《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文件的规定;《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2013 ]49号电报)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所需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3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2.1.1浦梅铁路工程概况:
浦梅项目位于福建省西北部,线路起自向蒲铁路建宁县北站,终至赣龙铁路冠豸山站,沿途经过建宁、宁化、清流、连县等四个行政县,在宁化、清流与拟建的兴泉铁路共线相交。
主要工程量:正线有砟铺轨:139.75km,无砟铺轨:21.775km,合计正线铺轨161.523km。站线有砟铺轨:25.833km;铺道岔:76组;同时修建建宁县北站疏解线长5.341公里,冠豸山站联络线5.542公里。建宁县北站既有线改造:拆除线路1.098km,拆除道岔7组,插铺道岔12组。桥梁工程:制(架)T梁560单线孔。建设铺轨基地与T梁制(存)梁场合并建设1处。(项目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容驷南路2号)
2.2 招标内容:本次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外加剂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8]10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提供原件或副本的方式)。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出具2015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5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4.投标人具有2015年至2017年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二份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具有铁路项目同种类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中国铁建列入警示名录。
3.10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至2018年3月20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在下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容驷南路2号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后不退,每包件售价见“附件1”。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请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账号。
4.4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04月03日上午9:0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3 日上午10:00,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西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6.1 时间:2018年04月03日上午10:00。
6.2 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西一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开标时见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网发布通知。
电话:151*****588 电子邮件:********94@qq.com">pzq315@qq.com
招标人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PM-2标铺架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
联 系 人: 刘彦兴 186*****37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铁路自购物资包件划分表 | |||||||||
编制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浦梅项目经理部 | 单位:元 | ||||||||
序号 |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总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单包售价(元) | 备注 |
1 | WJJ-0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ART-JR(缓凝型) | 《铁路混土》(TB/T3275-2011)、《混凝土外加》(GB8076-200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T梁技》(TB/T3043-2005) | 吨 | 293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 500 | |
引气剂 | ART-XY | 《铁路混土》(TB/T3275-201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 | 吨 | 120 |
注: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附件2
投 标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 投标项目名称 | ||
项目招标编号 | |||
资质等级 | 投标内容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投标范围: 申请单位(章) 年月 日 | |||
资审意见: 招标人(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两份,投标人、招标人各一份。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