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年)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年)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年))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宁能化发(2017)36、86、152、2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国石化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年)。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化工园区C区。
2.3框架协议期限:1年(2018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22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标段招标范围: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限下项目(原则上投资3000万元以内的项目)或经审批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6项目投资:属于框架协议,本阶段不提供,合同金额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2.7框架协议中标人数及标的额分配比例:
2.7.1若有效投标单位大于5家(含5家)时,框架协议中标人数为3家,标的额分配比例:原则上排名第一中标人不低于50%,排名第二中标人不高于30%,排名第三中标人不高于20%。
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调配标的额的比例。
2.7.2若有效投标单位小于5家时,框架协议中标人数为2家,标的额分配比例:原则上排名第一中标人不低于60%,排名第二中标人不高于40%。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调配标的额的比例。
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调配标的额的比例。
2.8 合同签约原则:按中标单位报价签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具有石油化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且项目造价3000万元以上,提供至少两份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的项目合同、咨询报告等)。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5)本工程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五年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和已完工程质量评价文件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全国造价员或中国石化行业造价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五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工程造价咨询主要内容但不限于:
3.4.1、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资料及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3.4.2 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资料及实际施工情况编制施工图预算。
3.4.3、依据竣工资料、施工合同资料及实际施工情况审核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含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索赔费用、小型工程委托等)。
3.4.4、配合发包人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合同争议等;
3.4.5、负责配合完成咨询业务范围内的工程审计。
3.4.6 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业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03月16日至2018年03月22日(工作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工程发展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315室】。
(3)投标人必须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成功办理入库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5.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加盖投标人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5.6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836 行号:********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8年04月 12日 09时00分至10时 00分。
6.2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2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7.1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2日10时 00分。
7.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杨澜;
电话: ****-******* 150*****976;
传真:****-*******;
电子邮箱:********32@qq.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内网:http://10.5.96.144,外网:http://219.143.118.86)上发布。
11.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
本次招标投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包括投标文件,请投标单位按照全流程电子招标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
2018年0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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