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第123、124届广交会展馆广西形象宣传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第123、124届广交会展馆广西形象宣传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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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申请第123、124届广交会展馆广西形象宣传广告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采购项目服务拟由广州交易会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电话/传真:****-*******)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联系人:王斌,电话:****-*******)。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第123及124届广交会展馆广西形象宣传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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