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18年03月15日11: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15日11:40至2018年03月22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6日15:00
开标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预算金额¥2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新区公安局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夏胜182*****288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XB-2018-C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公安局

地址:灵武市新区公安局院内

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胜182*****288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的委托,为灵武市公安局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的采购组织实施国内公开方式招标,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具体采购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简述:电子信息采集功能区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详细性能以及参数

要求见招标文件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1

NVR硬盘录像机

详见招标文件

1

6400

6400

2

硬盘

、、

8

1750

14000

3

200W网络红外半球

、、

30

920

27600

4

工作站终端

、、

8

5400

43200

5

指纹门禁一体机

、、

3

2300

6900

6

电控锁

、、

3

350

1050

7

门禁卡

、、

30

20

600

8

发卡机

详见招标文件

1

1150

1150

9

指纹录入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1800

1800

10

保密柜

详见招标文件

2

4500

9000

11

物证存放柜

详见招标文件

3

8400

25200

12

档案柜

详见招标文件

2

4500

9000

13

组网交换机

详见招标文件

6

5400

32400

14

监控交换机

详见招标文件

1

4200

4200

15

光模块

详见招标文件

6

1600

9600

16

电视机

详见招标文件

1

4700

4700

17

电视机支架

详见招标文件

1

500

500

18

网络线材及辅材

详见招标文件

1

26500

26500

19

光纤

详见招标文件

1

4300

4300

20

配线架

详见招标文件

3

1400

4200

21

配线架

详见招标文件

1

920

920

22

模块

详见招标文件

54

56

3024

23

非屏蔽模块

详见招标文件

18

32

576

预算金额:23.6万元

注:详细参数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8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4.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

4.2.1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4.2.2税务登记证原件;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4.2.6须具有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

4.2.7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至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意参加投标单位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2、本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6日下午15:00整(招标人自下午14: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灵隆物流中心4-6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6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灵武市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九、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龙 联系电话:****-******* 182*****58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联 系 人:夏胜联系电话: ****-*******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2.1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4.2.2税务登记证原件;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4.2.6须具有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 4.2.7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5日 11:40至2018年03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灵武市东盛路灵隆物流中心4-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采集 电子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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