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旅游交通有限公司玻璃钢船维修招标公告
淳安千岛湖旅游交通有限公司玻璃钢船维修招标公告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淳安千岛湖旅游交通有限公司玻璃钢船维修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CAMR[2018]27号
2、项目名称:淳安千岛湖旅游交通有限公司玻璃钢船维修。
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要求 | 预算价(元) |
玻璃钢船艇修理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需求 | 156500 |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特定条件:注册在淳安县境内的玻璃钢船舶生产或维修企业。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应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淳安永盛会计师事务所窗口)三楼328室现场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应标文件。
7、应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淳安支行,账号:****************487。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联系人:余益勤。
应标人应在应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8、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开标室。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开标室。
10、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淳安永盛会计师事务所窗口)三楼328室];联系人:章慧芬;联系电话:****-********。
11、项目联系人: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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