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8年-2020年招标代理服务公开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管辖的八个地市;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合同包 | 货物 名称 | 服务内容 | 入围数量 | 服务期 |
1 | 工程类 | 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其管辖的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及宁德八个地市的各分支机构负责工程类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不含新建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大楼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服务 | 三家 | 意向服务期三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货物及 服务类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其管辖的福州、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及宁德八个地市的各分支机构负责大宗物品、电子设备及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不含新建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大楼的招标代理服务 | 四家 | 意向服务期三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也可以对任意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
2.3.服务期:意向服务期三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含税价):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取费标准并下浮20%计取。
2.5.本项目若涉及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含税价):参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房457《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取费标准并下浮20%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在福建省外注册的公司,必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
3.3.(本条适用合同包1)工程类: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取得时间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含)3年以上。
3.4.(本条适用合同包2)货物与服务类: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的有效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取得时间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含)3年以上。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同时具有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备注:合同包1与合同2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合同包一中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3.6.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3.7.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装订,副本附复印件)。
3.8.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9.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供应商信息库、专家库,或者有权使用当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评标场地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监控摄像、录音等硬件设施,如不符合招标人考察要求,不得被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公司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C座723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盖章单位介绍信。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8年3月19日17:00时前提出)
4.2.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12000元;合同包2投标保证金1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1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层,邮编: 350002
电话:0591-**************** 传真: ****-******** ;
联系人:陈先生,徐先生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帐 号: ****************521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CZZB*******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