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化馆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文化馆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洛阳市文化馆就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活动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2018-洛购4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285640.00元。
四、工期(服务期):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0日
五、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内容为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河洛欢歌”广场文化月活动,场地布置及人员劳务项目。包括:舞台、演出设备搭建拆装、舞美设计制作材料、演出设备租赁、运输、人员劳务等 。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供应商报名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1901室购买,联系电话:133*****469,谈判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出不退。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18年3月22日15时00分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十二、本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文化馆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98号
联系人:黄女士
洛阳市文化馆
2018年3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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