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液晶电视机招标公告
公安局液晶电视机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液晶电视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09]065
采购内容:32寸液晶电视机142台。本项目采购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57.1万元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必须为电视机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三)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经2007年或2008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28日至2009年5月18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
1.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GPC-[2009]065号招标文件”
2. 登录本中心网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加密文件,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工作人员收,再致电***-********向工作人员索取密码(现场报名购买的可直接现场索取密码)。
(五)本中心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无论何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须准确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19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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