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检察院政务案卷采集器招标公告
宁河区检察院政务案卷采集器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宁河区检察院政务案卷采集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8-3-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托,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宁河区检察院政务案卷采集器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检察院政务案卷采集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CG-2018-3-1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6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提供本年度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本年度的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需携带注册成功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3-15到 2018-03-2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3-26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3-26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爱军:130*****08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F-1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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