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防洪救灾物资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18-2019年防洪救灾物资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询价要求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方式:账期交易支付方式:中金支付、线下付款报价要求:报含税价、报价需要包含运费、不允许对部分物料报价保证金:无允许报价次数:5次质保期:无要求注册资金:无要求证照要求:无要求收货地址:浙江 杭州市 江干区 买家指定地点补充说明: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谢谢合作:
一、评审办法:
1、本次询价至少有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方为有效。
2、采用总项总价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进行比较,有效报价只有1家的,采购人另行选择采购方式采购。
3、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注册资金也相同的情况,则先报价时间早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二、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安装调试费(如有)、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一切税费,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不含增值税报价、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2、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3、成交之前,我司有权让供应商提供样品。如我司对样品不认可有权不予以成交。
4、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0天。
1)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送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2)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框架合同,合同详见附件《采购合同》。
三、收货地址及发票收件地址:
1、收货地址:详见附件《采购合同》。
2、发票邮寄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A区1147室,收件人:马国伟,电话:****-********
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电话: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
开户行:工行杭州分行营业部****************186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无。
六、报价费用:
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询价数量说明:
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送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八、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模式,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前述金额97%时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九、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详见附件《采购合同》。
十、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采购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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