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规划
规划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规划范围:位于东升街道,总规划面积4.46平方公里。
规划时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扣除已实施年份,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目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材、绿色智能家具家电、绿色智能家用品、智能物联、智能安防、电子家政、智慧小区管理、住宅产业企业总部、设计研发和孵化培训、绿色智能住宅示范等全产业链,形成集绿色智能住宅、智能安防、智慧家居等于一体的绿色智能住宅示范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0830--*******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蓝安大道三段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3258号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5@qq.com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栋1003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听取社会各界对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规划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就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及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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