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被恢复造林招标公告
植被恢复造林招标公告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植被恢复造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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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受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该单位植被恢复造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6)报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附件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供应商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中须含有园林绿化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的须同时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询价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淮安市农委网发布,询价文件由报价供应商到采购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
2、报名须知:
(1)询价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材料费200元整(售后不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淮安市委东大院东一区A栋一单元904
(3)报名时间:2018年 03月 15 日-2018年 03 月 19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 淮安市委东大院东一区A栋一单元904室 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1、总则
(1)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签订供货协议后,采购人按中标人承诺的报价采购所需货物。
(2)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采购清单只作为采购计划,实际以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的供货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采购需求:
A、项目概况
植被恢复造林,补植水池杉900株,苗木胸径(离地面130CM处)6.0CM;
除草、死树清理、病虫防治等养护管理,与栽植地原有的水杉、池杉、中山杉等树木一起进行养护2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至满2年止,面积约100亩。
B、具体要求:
(1)水杉地补植水杉,池杉、中山杉地补植池杉或中山杉或水杉;
(2)按原有行栽植,打“扁担式扶架支撑”形支架。
(3)养护管理。
①除草按照“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生长季节无大草、冬春季节无枯草,除草一年不少于3次,4月、7月、12月除一次;
②林相整齐、生长茂盛、病虫危害轻微不成灾。
3、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叁万陆仟玖佰元整(苗木及农药8.69万元、劳务费5.00万元,计13.69万元)。
四、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2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林业技术指导站会议室(大治路青莲巷9号)
3、报价文件接收人:刘何伟联系电话:138*****228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询价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
②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④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⑦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七、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贰仟伍佰元整 报价保证金。
2、保证金交纳方式:参加报价时必须携带现金现场缴纳。
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其货物交付使用、同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其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人民币。
八、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报价前须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情况。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1)人员工资、福利:人工费、劳工意外保险、工伤、医疗、失业、福利待遇等;(2)劳保用品、服装费:一切劳保用品、服装费用;(3)工具材料费:相关的工具及材料;(4)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等。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负责,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现有清理死树费用(2900元)由中标人支付。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中标人必须依法用工,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5、日常具体工作由中标人管理及统筹,招标人派代表检查工作情况,若发现问题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见及时整改及处理。
6、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九、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苗木费补植结束付苗木费50%,2018年10月按成活付到70%;养护管理按工作开展进度每年4月、7月、12月在每次除草后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应付劳务费的15%;余款在2年养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付清。
2018年底前,如乙方能向甲方交纳余下工程资金90%的信用金,甲方可向乙方付清工程款。最终付款按照施工方实际成活的苗木数量、养护质量结算。所付款额包含苗木、栽植、养护管理的一切费用(不计利息)。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补植20日内完成,养护管理2年。
3、交货地点:白马湖森林公园(大荡河北边)水池杉林地,具体由发标人现场指定。
4、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供应商慎重考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查,以确定其合格供货人资格)。
十、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提交包干价贰仟柒佰元整代理服务费。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农委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淮安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地址:淮安市林业技术指导站(大治路青莲巷9号)
联 系 人:吕克
联系电话:133*****512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委东大院东一区A栋904
联 系 人:刘何伟
联系电话:138*****228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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