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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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8-JN-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服装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服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8-JN-00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4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记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内容;(三)供应商提供所投服装面料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包括项目需求所要求面料和成分含量等内容)。(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3-16到 2018-03-23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 南洋建设集团13层130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在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3-27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3-27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津南区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盼 2.联系电话:130*****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风发:***-********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南洋建设集团1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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