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第一党支部烈士陵园旧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秭归县第一党支部烈士陵园旧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秭归县第一党支部烈士陵园旧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秭政办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泄滩乡人民政府拟就秭归县第一党支部旧址烈士陵园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 秭归县第一党支部旧址烈士陵园改造项目。
1.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泄滩乡陈家坡村。
1.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工程国家施工验收相关规范之合格标准。
1.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安全责任事故。
2、工程概况
2.1工程内容:挡土墙、墓碑、清场、墓志铭、墓地下园路、坟墓拆除及新建、石台阶、永垂不朽字样及绿化。
2.2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质量标准: 合格。
2.4施工时间:自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5日内开始施工。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3.2.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3.3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3.1供应商必须执有经工商、税务、质监等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施工能力;
3.3.3供应商必须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3.3.4具备合法有效的单位法人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第17条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5、报名方法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到3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在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310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银行缴款回执单等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
5.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仟元整(¥2000元),由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收取。
5.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将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及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秭归县农村商业银行泄滩支行
户 名:秭归县财政局泄滩财政所
咨询电话:****-*******
款项到帐后,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310室开具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收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泄滩乡人民政府310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2泄滩乡人民政府接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上午8时00分,截止时间为 2018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在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7、报价要求
7.1 总报价为工程合同报价,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验完毕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售后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
7.2 供应商对本次工程竞争性谈判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7.3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7.4 报价如果低于工程成本价,必须阐述合理理由,理由不成立,作废标处理。
8、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9时00分
8.2地点: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9、保证金退回方式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泄滩乡人民政府显示屏及泄滩乡公告栏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乡泄滩乡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泄滩乡
联系人:龚秀峰
联系电话:********25
编辑人:杨琼
审核人:陈玉芳
标签: 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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