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框架采购(招标编号:CSIEZB********0)招标人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一批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56包,各包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一包:浓缩液。第二包:氧气。第三包:密封件。第四包:煤矿专用道岔及配件。第五包:耐磨金属盖板。第六包:三用阀及注液枪。第七包:拉杆及卡子。第八包:尼龙柱鞋、底座。第九包:松木。第十包:柳木。第十一包:速凝剂。第十二包:液压支架用防冻液。第十三包:防冻液。第十四包:气体燃料发动机油。第十五包:耐磨陶瓷直管。第十六包:标气。第十七包:二氧化碳灭火剂。第十八包:日常劳保。第十九包:杂品。第二十包:消防器材。第二十一包:化验用品。第二十二包:皮带扣。第二十三包:树脂锚固剂。第二十四包:胶管、胶板、三角带。第二十五包:电料。第二十六包:PE管。第二十七包:防爆及本安接线盒。第二十八包:绝缘材料漆包线。第二十九包:通讯声光信号器。第三十包:电缆冷缩、热缩接头。第三十一包: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第三十二包:线路金具。第三十三包:法兰。第三十四包:阀门。第三十五包:不锈钢阀门。第三十六包:变频器配件。第三十七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系统配件。第三十八包:吊索具。第三十九包:缠绕垫。第四十包:专用螺栓。第四十一包:断路器。第四十二包:接触器。第四十三包:电器(主机厂-常州联力)。第四十四包:电器(主机厂-八达)。第四十五包:化验仪器配件(主机厂-常州华海)。第四十六包:化验仪器配件(湖南三德)。第四十七包:化验仪器配件(主机厂-湖南华星)。第四十八包:化验仪器配件(长沙无线电)。第四十九包:化验仪器配件(主机厂-常州山川)。第五十包:验仪器配件(主机厂长沙开元)。第五十一包:束管。第五十二包:矿用人员管理系统配套使用(主机厂-天地常州)。第五十三包:矿用无线调度通信系统(3G)配套使用(主机厂-杭州尚安 )。第五十四包:起泡剂。第五十五包:高效捕收剂。第五十六包:风筒、水袋。第五十七包:石棉制品。
1)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货物有市场价格波动,波动范围在±10%(不含本数)以下的,协议单价将执行至协议期满。
2)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货物价格在报价有效期90天内,价格不做调整。其它价格调整原则上在每月的1-5日进行,每个月波动范围在±10%(含本数)以上的,调价幅度由双方按照调价依据协商确定。
3).调价参照依据:
3.1)国家公开发布的的市场价格信息(期货或现货价格)。
3.2)无国家统一公开价格信息的,以交货地所在的区域市场价格为基准。
3.3)不能通过上述方式确定调价依据的,参照集团内其他分子公司同期价格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交货期:接采购订单1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订单指定地点交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7%增值税发票挂账后分批付款,协议期满本框架协议挂账货款支付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第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八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九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第十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九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十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二十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十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二十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十八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十九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第三十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第三十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八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三十九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四十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四十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第四十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四十八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四十九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五十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五十一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五十二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五十三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第五十四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五十五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第五十六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第五十七包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六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八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十二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十七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二十包投标人需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二十七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证》;
第二十九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证》;
第三十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第三十一包投标人需提供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三十二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第三十三包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第三十四包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第三十五包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第三十七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四十一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3C认证)》
第四十二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3C认证)》
第四十三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3C认证)》
第四十四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3C认证)》
第五十一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五十二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证》;
第五十三包投标人需提供矿用本安手机、定向天线、矿用本安型基站、矿用本安型小灵通手机、小灵通基站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证》;
第五十四包投标人需提供货物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5份投标产品的业绩合同(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次,售后不退(郑重说明:请注意系统交款截止时间,截止后未交款的视为报名失败)。
4.3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未在神华招标网上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不具备报名资格,请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通过现场审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9日14时0分,地点为内蒙古乌海市乌海宾馆贵宾楼三楼会议厅(海勃湾区新华东街2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35室 |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神华街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13室 |
联 系 人:李蕴鸥 | 联 系 人:郑义 |
电话:****-******* 邮箱:********@shenhua.cc | 电话:****-******* 邮箱:********@shenhua.cc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
2018年3月1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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