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镇鹿村公墓工程招标公告

罗店镇鹿村公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店镇鹿村公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罗店镇鹿村公墓工程,工程造价约49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罗店镇;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4.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盖章的社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4.6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7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8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罗店镇鹿村村 地址:金华市环球商务大厦B1-501室

联系人:李华俊 吴晓东 联系人:王健伟

联系电话:137*****168 187*****388联系电话:188*****058

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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