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美食城停车场场地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明建招【2018】7001号
本招标项目龙岩美食城停车场场地出租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福建省海峡客家旅游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经营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龙岩美食城停车场场地出租项目
2、项目概况、规模:龙岩美食城停车场所内约有2083个车位,具备完整的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共有地面出入口9个,设收费岗亭7处,地下出入口5个。共有出入口设备14套。
3、招标项目内容、范围:龙岩美食城停车场场地出租项目的出租车位的经营管理权承包。
4、经营管理承包期限(租期):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限16个月。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停车场管理服务类(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中标后至少须配备:人员可驾驶的轮式电瓶扫地机1台,人员可驾驶的轮式电瓶清洗机1台,巡逻摩托车2台,电瓶车2台,对讲机若干)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后配备以上设备的承诺书)
3、所聘用的员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4、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及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及所有员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治安犯罪记录,没有民事诉讼案件;(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文件)
5、投标时应确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在投标单位有1年或以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阅历,并且在租期内该负责人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证明、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中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在中标后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招标文件中所例收费标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需提供“如若中标将对所委托管理的停车场车位投保停车场公共责任险”的承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可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4月7日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花新村1号楼五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信息(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收款凭证。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
五、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
六、开标日期:2018年4月8日09时00分,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花新村1号楼五层)。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监督部门及电话:龙岩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招标人:福建省海峡客家旅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岩大道260号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花新村1号楼五层
联系人:张翠兰联系电话:0597-*******
日期: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