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110千伏创业至田园、琵琶至田园单回临时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110千伏创业至田园、琵琶至田园单回临时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10kV创业至田园、琵琶至田园单回临时线路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110kV创业至田园、琵琶至田园单回临时线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深发改[2016]839号文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2建设规模:
2.2.1 110kV田园站对侧220kV创业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间隔2个。
2.2.2 110kV田园站对侧220kV琵琶站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10kV间隔1个。
2.2.3 本工程为 110kV 创业至田园、琵琶至田园单回临时线路工程,新建单回架空线路 4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 1*0.25+1*0.34+2*1.2km。
2.2.3.1架空线路部分
本工程导线为 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地线两根,一根为 JLB40-100 铝包钢绞线,另一根为 36 芯 OPGW 光缆。
本工程新建单回直线角钢铁塔 3 基,单回耐张角钢铁塔 13 基,双回电缆终端塔 3 基。
2.2.3.2 电缆线路部分
电缆采用 FY-YJLW03-Z-64/110kV-1200mm 电力电缆 9570m。
电力电缆沿新建钢混电缆沟(0.8*1.0)敷设 390m,沿新建过河管桥敷设 50m,利用双回埋管敷设 280m,利用双回电缆沟敷设敷设 910m,站 内敷设 60m。
2.2.3.3 配套通信设备工程,配套通信光缆工程。
2.3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情况进行调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咨询、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要求:从事电力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8)设计、施工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6 年及以上。
(9)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模式,要求牵头单位为施工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10月24日网站发布的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14时15分。
5.2递交方式: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3 未按规定通过电商系统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7.2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8. 监督和投诉
8.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或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以书面形式(须载明投标人基本情况、异议或投诉事项和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招标人,按法律法规规定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8.2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号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xinfang@sz.csg.cn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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