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翼城县公安局翼城公安消防大队部分房屋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临汾市翼城县公安局翼城公安消防大队部分房屋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临汾市翼城县公安局翼城公安消防大队部分房屋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FZPZB-2018-027

一、招标条件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翼城公安消防大队部分房屋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建设地址:翼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建设内容:对翼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部分房屋进行改造。

3、投 资 额:226155.91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采购范围:翼城公安消防大队部分房屋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或其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介服务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本单位人员);(9)供应商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工程的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时。

2、地点:侯马市政务服务中心420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侯马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翼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翼城县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6*****119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解放西路47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7*****918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改造 消防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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