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村、石花村灾毁耕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村、石花村灾毁耕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已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08]1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成土整招核[2009]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村、石花村灾毁耕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都江堰市向峨乡石碑村、石花村
2.3工程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5356.3亩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3.1.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06年以来具备不少于3个已竣工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造价不得低于2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加盖业主鲜章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批复、必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所提供证件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2.2 提供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交费详单、社保缴费凭证、社保卡;
3.2.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06年以来具备不少于2个已竣工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造价不得低于2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加盖业主鲜章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批复、必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 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
3.3.2 提供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交费详单、社保缴费凭证、社保卡;
3.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06年以来具备不少于2个已竣工验收的土地整理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造价不得低于2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加盖业主鲜章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批复、必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3.4 其他要求:
3.4.1其他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上岗证、中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预算员须提供注册证、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交费详单、社保缴费凭证、社保卡;
3.5资金要求:近三年均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报告和报表原件,企业在2009年5月4日至5月 8日由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不少于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证明、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6为了避免挂靠、围标、串标,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参加投标报名。
3.7 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注:凡不能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或资料证件不齐的均不能接受其报名。各投标人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属实,将拒绝投标申请人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投标人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需满足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后,请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白丝街56号棉麻大厦8楼,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合格后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5月25日 9 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家园路3号
邮 编:610031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公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白丝街56号棉麻大厦8楼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杨先生 曾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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