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2019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海安县2019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
南通市海安县2019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9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财政局,招标人为海安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各乡镇; | |||||||||||||
(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1487万元;共100座农桥;农桥长度暂按15-46米,桥面净宽不低于4米;限载吨位不低于6吨; | |||||||||||||
(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勘察);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中标后4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 |||||||||||||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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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桥梁)或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同时具备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桥梁)或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市政(桥梁)、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其他条件: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 |||||||||||||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牵头单位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桥梁)或公路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6日到2018年03月28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8日09时00分,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00.00元整, |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06号十五楼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
联系人:荀为农 | 联系人:梅德华 | ||||||||||||
标签: 农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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