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度水资源监督管理招标公告

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度水资源监督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就浦江县2018年度水资源监督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TYCG18--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浦江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度水资源监督管理项目

1

5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3-19至2018-04-0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发售地址:浦江县环城西路198号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4-09 14:00:00

七. 投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二楼开标室(二)

八. 开标时间:2018-04-09 14:00:00

九. 开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五楼评标室(二)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5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浦江县支行

银行账号:****************02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本人身份证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150*****007

地址:浦江县环城西路198号


2、采购人名称:浦江县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50*****757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路298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督 水资源 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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