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陵中队涉案车辆应急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陵中队涉案车辆应急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陵中队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涉案车辆应急配套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ZCJ2018-WJ-C-007号
二、采购内容:涉案车辆应急配套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1磋商响应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2磋商响应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物价部门收费核准(停车)备案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2、符合“(二)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响应单位符合“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至报名现场审核,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勘察现场: 各磋商响应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了解清楚现场情况后参加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四、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3月23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2、磋商时间:2018年3月28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六、投标(响应)保证金:
1、投标(响应)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贰佰伍拾元整(¥5250.00)。
2、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营业部
账号:********0853
财务室联系人:施紫秋 电话:****-********。
3、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请注明招标编号),随同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4、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预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电话/传真:****-******** ********联系人:张瑾
八、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陵中队
联系人:邱玥 联系电话:****-********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十一、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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