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柴油发电机组2台,包括货物的供应及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三、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预算金额:98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3、所投产品提供原厂产品质检证书;
4、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部件(发动机、发电机)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密封(与正副本分开装订),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 ,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区(详见本中心五楼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购买招标文件:2009年4月30日至5月20日(工作时间内),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七)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中标金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一年后如无违约问题无息付清。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九)现场勘察及项目答疑:本项目于 2009年5月6日上午9:30查勘现场,并进行现场答疑。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廖小平,电话:
189*****003、
****-*******。现场答疑后对招标文件仍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2009年5月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或传真至我中心,招标机构将在5月7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赣州招标投标网、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章江新区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