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车公司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直属的大型国有公交企业,拥有营运公共汽、电车1500多辆。现就2018年102辆封停车辆报废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合格的回收商积极参与报价。请各报价人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写、寄送报价文件。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18年102辆封停车辆报废回收处理项目 2、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车型 | 车长(米) | 数量(辆) | 最低回收价格(元/辆) | 备注 | 2018年102辆封停车报废回收处理项目 | 1 | 无轨电车 | 10 | 5 | 15100 | 每种车型均必须不低于最低回收价 | 2 | LPG车 (ZK6110HGV、ZK6110HGW) | 11 | 69 | 16500 | 3 | 混合动力车(GZ6121HEV) | 12 | 28 | 16800 | 合计 | 102 | 最低回收总价:******* 元 |
3、车辆停放位置: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电车公司停车场。 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会。 5、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询价工作结束后原额无息退还。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9 日上午10:00前; 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广州市电车公司一楼大厅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64号广州市电车公司招标办收 邮编:510175 7、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采购人联系方式: 8.1采购事务联系人:曹小姐,电话:(020)******** 传真:(020)********-***。 8.2纪检监察联系人:伦先生,电话:********。 9、报价人资格 9.1、报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所报价标的经营要求及相应的经营条件,具有正常的经营能力。 9.2、报价人必须持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和《经营废旧金属资格证》及《营业执照》等企业证明材料,属于具备国家报废汽车经营许可资质的回收单位 9.3、对项目包报价齐全;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5、报价文件必须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6、能够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售后服务; 9.7、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广州市电车公司 2018年 3 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