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SY-2018-01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

等工程监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人:淮南师范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谈判文件

(四)谈判文件的编写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监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一章谈判公告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谈判公告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委托,对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及明志路人行道维修、学生一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维修、教学楼维修、寿州窑口遗址保护等项目的工程监理合并采购,现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编号:AHSY-2018-01

2、工程名称: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2、工程内容: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学生一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维修;教学楼(外墙砖、入口单元平面防护等)维修工程;寿州窑口遗址保护项目等监理

3、工程投资: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项目预算180万元;学生一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维修预算30万元;教学楼维修工程预算150万元;寿州窑口遗址保护项目预算10万元,总投资预算合计约370万元。

4、监理服务费控制价:10万元。

5、计划工期:4个项目分期实施,具体工期同项目的施工工期,计划在2018年内完成。

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即四个项目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个投资额 200万元或以上的公建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监理单位正式员工,必须具有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200万以上公建项目监理业绩;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年1月、2月、3月的社保证明(须社保单位盖章)或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6日(工作日报名)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十六层(公安局苏果超市后院乘电梯)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

(4)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

报名同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500元/份,投标人可带U盘拷贝电子版,售后不退。

4、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淮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410会议室(待定)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南师范学院 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勇、张明志 联系人:刘益梅

电话:****-************** 电话:****-*******


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淮南师范学院

联 系 人:王勇、张明志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益梅 联系方式:****-*******

3

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

招标范围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学生一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维修;教学楼维修工程;寿州窑口遗址保护等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工作。即四个项目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6

计划工期

4个项目分期实施,具体工期同每个项目的施工工期,计划2018年内完成。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投标人资质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0

分包

不允许

1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采购人澄清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12

投标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1、投标保证金用密封袋密封好于开标现场递交,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其他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予以原额退还。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所有投标人在参加谈判会议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标。

16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U盘一份。

17

装订要求

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U盘1份,随正本一起密封。

18

密封要求

封套上写明: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于2018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淮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410会议室(待定)

21

谈判会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签到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24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标书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签到前3名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3、对送达的符合密封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代理人员拆封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开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5

履约保证金

1、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毕。转账时备注中注明单位名称。


2、按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若投标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

其它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


2、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中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到位,且不少于4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土建、市政、安装等专业人员),否则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27

控制价

控制价为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元)

投标人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同时,应合理、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以固定费率方式报价,总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控制价,如果高于控制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计算基价投标按照每个项目的预算价执行,报监理费率和投标总价;中标后固定监理费率,监理服务费按工程结算审计价据实调整。)

28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合同,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收取;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之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谈判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 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本谈判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应符合谈判公告载明的投标资格。

3.2 谈判供应商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谈判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2)谈判供应商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

(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组成

5.1 在招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2 谈判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所有内容、份(页),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时,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谈判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谈判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分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该部分解答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和资料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日前3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谈判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直接在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本谈判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谈判供应商在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将变更时间以网上形式发布。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谈判文件的编写

8.要求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谈判响应文件语言

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函。

10.2 法人授权委托书。

10.3监理费用报价表。

10.4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5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等情况)。

10.6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资格审查表

10.7近年监理的主要工程业绩表

10.8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0.9监理大纲(格式及内容自拟)。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1.2监理服务收费控制价:100000元。

11.3报监理费率和投标总价。计算基价投标按照每个项目的预算价执行,中标后固定监理费率,结算按工程结算审计价据实调整。

12.投标有效期

12.1谈判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谈判供应商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

13.3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并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5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3.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仍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继续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

14.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

14.1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谈判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组成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4.2谈判响应文件应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或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4.4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4.5全套谈判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谈判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5.1 谈判供应商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注:正本一份作为一个密封件,副本作为一个密封件),并标明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密封处封签上应注明“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5.3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5.1条至第15.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送至指定地点。

15.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15.5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5.6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7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开标、评标时间

16.1 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6.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谈判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3 开标时,由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送达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17.谈判小组组建、谈判程序及定标原则

17.1 谈判小组组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内容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1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拆封:对送达的符合密封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代理人员拆封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3本次谈判活动采用的评审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无效谈判响应文件条款

谈判小组评审时,谈判供应商或其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谈判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四)投标报价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控制价的;

(五)投标有效期、工期等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六)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七)谈判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20.废标条款

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谈判小组依法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与签订合同

22.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

23.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方在刊登本采购项目谈判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4.签订合同

24.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参照本谈判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4.2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未按谈判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5.履约保证金

25.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5.2若中标人不能按须知第2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将再进行下一轮谈判,直到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审主要考虑: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③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成本;④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无效。

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二、谈判小组的工作内容

1.谈判顺序:按通过符合性评审表的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或随机顺序进行谈判。

2.谈判时,全体谈判小组成员集中,逐一与通过符合性评审表的供应商分别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进行谈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进行三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谈判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报价表另附)

三、评审内容

对所有谈判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符合性评审表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

谈判供应商:

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是否通过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证书,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有效


4

投标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法人授权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公司资质及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8

项目班子成员

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项目部及项目分部拟派该工程的人员(土建、市政、安装)专业配套、证件齐全。

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9

业绩

符合谈判公告要求

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10

标书规范性、

响应情况

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付款响应、工期响应等



上述需提供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此项不通过。

评委签字:


12

监理大纲编制

进度控制

a、总进度计划和各子项进度计划目标明确,检查纠偏,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b、工期过程控制措施有效、可靠、重点突出。

质量控制

a、质量监理组织、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b、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重点突出。

投资控制

a、组织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控制目标明确。


b、投资控制措施有效、可靠、重点突出。

安全控制

a、组织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控制目标明确。


b、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可靠、重点突出。

关键工序控制

结合工程特点、难点、有针对性,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控制措施周密。

监理程

序、方法

针对工程特点,监理程序、方法、手段合理、确切。


检测设备与手段

检测及测量设备、仪器数量、型号能满足工程需要,检测手段、测量方法得宜,控制措施可靠。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谈判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不参与后续评审。)


评委签字:



第四章 监理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监理费率: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解释顺序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本次监理工作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含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实际施工建设期及工程保修期。

2.1.2监理主要工作内容: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协调发包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准备阶段

(1)参与审查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核实设计概算;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

(2)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监理。

(3)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委托人和委托人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4)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5)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6)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7)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施工阶段

A.工程质量监理

a.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监理

(1)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以及各个环节实行旁站监理,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b.质量检查

(1)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2)检查工程材料和设备

监理人对于施工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严格按照施工合格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查、封样,对进场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比对样品,对照施工合同、图纸、清单、及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对建筑材料、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品牌及规格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有权禁止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监理,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签证,并对施工质量做出评价。

(4)对施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不符,对承包人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5)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试验结果做出评价。

(6)监督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7)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8)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的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9)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日志本,对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返工处理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委托人。

(10)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11)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

(12)以现场监理为主成立工程质量监控小组,确保工程质量。

c.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B.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委托人。

(3)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提出的问题,监理应给予明确的回复意见,并报委托人批准。

C.控制工程造价

(1)按委托人制订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不漏验)。

(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

(3)建立验工计价台账,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

(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

(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请示报告。

D. 变更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

(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设计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委托人审定,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制的预算书。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现场经济签证,计量核价,报委托人审定。

?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3)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初验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4)工程决算的初步审核。

?保修阶段

(1)应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做到随唤随到,为委托人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服务。

(3)整理完整的一套监理资料报委托人存档。

(4)协助委托人办完工程决算。

2.1.3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4、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5、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a、协助发包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

b、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c、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及确保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检查和考核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加快和改进的措施并督促承包人执行;

d、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规格与质量;

e、调解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f、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g、检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根据建设单位需要);

h、对各种技术、经济文书的签证;

i、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

j、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k、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按业主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做好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

7、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发包人提交两套完整的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⑹依法订立的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包括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⑻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图预算及地质资料等; ⑼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⑽现行有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⑾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监理合同及相关协议。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见合同补充条款。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2.4.3.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2.4.3.3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4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人的权力。

2.4.3.5委托人签字、盖章认可的随时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包括处罚权)。

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在开工前七日内;每月五日前提交上月监理月报;在每月7日前提交监理核定的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份数2份。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七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工程竣工后现场交接。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执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的相关约定。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100%,汇率为:无。

5.2 支付酬金

5.2.1本工程按固定中标监理费率计取总监理费。

5.2.2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元)

大学生活动中心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

总监理费的10%


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

总监理费的30%


教学楼维修和寿州窑口遗址保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

总监理费的30%


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

支付审定监理费总金额余款前14日,监理人向委托人指定帐户缴纳审定监理费总金额的3%后(为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监理费),委托人支付至审定监理费总金额的100%(同时扣除按约定应扣减的监理人违约金)

经审定的监理费总金额余款

5.2.3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监理费的支付:

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无异议一个月内,支付经审定的监理费总金额的3%(扣除监理人违约金)。

5.2.4工程竣工结束后,按审计核定的工程造价和中标的监理费率调整监理服务费用。(如因维修内容增加导致工程审计结算价超出预算价,监理服务费相应据实调整。)

5.2.5中标的监理费率为固定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

5.2.6因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顺延:延长监理服务期,不予补偿监理费用。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采用。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采用。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本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以出版。

8.9履约担保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监理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担保。

监理人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监理中标价的10%,以转账的形式递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如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9. 补充条款

9.1监理人按月向委托人书面通报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监控情况,及时处理现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9.2监理人监理组织机构专业人员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并全部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如监理人达不到其投标承诺,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负,同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未付监理费不再支付。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将向委托人承担10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向委托人承担5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应与被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一致,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10000元/每人次的违约金,直至更换至一致。

9.3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等应得到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生效。监理人现场要配备专职的造价工程人员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所报各类月度、阶段预(结)算进行审核,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查,审查后的结算书应由监理人和造价人员签字盖章,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委托人造价管理人员或委托有关造价或审计机构(部门)对监理人审批各类月度、阶段预(结)算及最终工程结算进行审查或审计。如审查结果中,招标以外部分(变更、签证等,招标外增加的工作量等)对应的工作量或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发包人除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外,同时将追究监理人的相应责任,同时根据误差额大小,监理人按总监理费的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

9.4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月进度工程量及月完成工作量进度报表,认真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业主组织造价管理人员对监理单位审批的月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如审查结果误差超过3%,委托人除扣除施工单位相应费用外,还应从监理单位监理费中扣除相应误差额的20%。

9.5监理人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1与承包人串通,2弄虚作假,3降低工程质量,4在不合格的工程验收单、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单按合格签字的,委托人可随时要求更换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并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合同条款追究当事人责任。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有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总监理费(扣除税金)×(60%至90%)

9.6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承包人投标文件、监理合同以及国家各项规定进行监理。如出现施工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隐蔽工程隐蔽程序不符合、承包人偷工减料、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等现象,而监理人未进行有效监理,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2万元/每次的违约金;若监理人未对上述现象进行有效监理时,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返工误工严重拖延工期等相关问题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10万元/每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况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直接指定监理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更换。

9.7监理人指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保证每月到位应不少于二十个日历天,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500元/每少一天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电气、设备等专业监理人员应保证每月到位不少于二十二个日历天,否则,将向委托人承担300元/每少一天·人的违约金;所有监理人员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少1小时将向委托人承担50元/人违约金。

9.8监理人每月20日前应组织月度工程进度验收,23日前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进度做好月度工程量的审核工作交委托人审核,并将当月工程相关资料一并归档,不得后补。工程竣工后应向委托人提交二套完整、规范的监理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如监理人不提供监理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按时提交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9.9监理人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施工合同签订后,由监理人、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共同确定施工进度关键节点。监理人按月度、节点、总工期分别对承包人进行检查考核并出据考核报表,因承包人原因完不成工程进度,监理人提出整改措施并应督促承包人整改。当承包人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程进度,监理人未及时提出适当措施,除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扣减监理人监理费总额的5%~20%。监理人对承包人工期考核不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按监理费总额(扣除税金)的2%~3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委托人将有权解除监理合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9.10监理人在进行竣工预验收时,须逐间进行。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进行重点检验,形成预验收文件。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到位。通过竣工预验收的工程在委托人组织的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较多而监理人未发现、无记录的,监理人按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5%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

9.11监理人要加强对质量通病的控制,对于墙体开裂和渗漏等通病问题,监理人要全程旁站,逐个检查,做好检查台帐,并标记检查人和时间。在委托人组织的验收和交付时,如出现墙体开裂和渗漏的质量问题,监理人要向委托人承担2000元/每一个问题间的违约金。

9.12委托人对施工过程中给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变更、签证等,须同时告知监理人,并由监理人下达书面文件,委托人签字确认。

9.13该工程保修期内,监理人无偿及时提供监理服务。

9.14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及规定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1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⑴ 检查和记录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

⑵ 对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认;

⑶ 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廉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预防(项目)合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廉洁从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揽甲方业务,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送钱、物、礼品、有价证券或有其他贿赂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1、停止合作,取消乙方今后在甲方的合作资格。

2、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且乙方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按贿赂金额的10倍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应积极抵制歪风邪气,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进行索贿以及其他违反合作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向检监察部门举报。

三、本协议适用于与甲方合作的所有施工、监理、设计、地质勘探、广告制作、策划咨询、招标代理和营销代理等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作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承办单位各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监理费用报价表

四、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五、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情况表

六、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七、近年监理的主要工程业绩表

八、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监理大纲

(1)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监理大纲。

(2)监理大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规划、监理机构组织形式;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关键工序控制;监理程序、方法、手段;检测设备与手段;合理化建议。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除附件以外其他表格请投标人按要求自制)

附件一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淮南师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公司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的监理费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同意合同条件的所有条款。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采购人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保证按照本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组织监理,并遵守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对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其他人员的要求。

5、我方对合同协议书条款的意见是:(同意或不同意),一旦中标我方将受此协议条款约束。

6、我方理解:你方不必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

7、我方声明,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并接受采购人对我方进行的真实性审核,如有不实,我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8.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9.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0. 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以及其它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本单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招投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委托。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监理费用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填写是否响应)

投标报价

(费率报价)

%

服务期

(填写是否响应)


备注


备注: 本表中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完全一致。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附件四

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经理姓名
企业性质资质等级
主管单位经营范围
企业组建时间企业邮编
主要联系人职务电话
企业地址开户银行
企业人员状况企业总人数 人


在册工程技术人员 人

其中: 人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累计监理总面积(或投资):


m2 万元

目前在监监理面积(或投资):

m2 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设备总数 台

计算机 台

测量仪器 台

注:本表不够时自制


附件五

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情况表



职位名称


姓名


专业


学历


职称


监理证书及编号


监理工作年限


备注

总监
土建监理师
市政监理师
监理员
……


本工程拟选派监理人员总数 人(正常施工人,施工高峰人),其中:具有监理资格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具有中级职称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附件六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年 月 日

姓 名

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时 间

所 学 专 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总监证书编号

总监级别

联系电话

曾担任总监的

工 程 项 目

注:本表不够时自制


附件七

近年监理的主要工程业绩表

工程名称

项目性质

总投资额

结构类型

规模

开竣工日期

总监或总监代表































































































































备注:

注:附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等。


八、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监理大纲

(1)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监理大纲。

(2)监理大纲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规划、监理机构组织形式;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关键工序控制;监理程序、方法、手段;检测设备与手段;合理化建议。






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项目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我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各种证明文件绝无任何虚假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申请文件或谈判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

3、我方项目经理在经营过程中无任何欺诈、行贿受贿及经济纠纷等违法记录。

4、我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次报价表或最终报价表


淮南师范学院树人大道、明志路人行道维修等工程监理项目项目最终报价书

谈判供应商名称


最终投标费率

(详见备注说明)

是否响应

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工期

其他说明

谈判供应商公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该表供谈判现场报价使用,打印该空表用于现场最终报价。请加盖公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内),考虑投标报价的方便,谈判供应商在填写的最终承诺报价为合同总价,实际费用按照该项目工程结算价计算。

第六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人行道 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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