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乌拉特前旗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2018】第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
批准文号:乌拉特前旗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2018】第1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C-CG-2018-006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 内容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建设地点 | 预算金额 (万元) |
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采购项目 | 医共体协同医疗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乌拉特前旗 | 1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软件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4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软件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企业自留复印件,原件不予退还。
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wltqq.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腾
联系电话:158*****62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彦
电 话: 13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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