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旅游路连湖公路(临城段)工程路基、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西部旅游路连湖公路(临城段)工程路基、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邢台西部旅游路连湖公路(临城段)工程路基、路面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西部旅游路连湖公路(临城段)工程已由临城县发展改革局以临发改[2015]15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以邢交办[2015]32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竖镇、石城乡。
2.2 项目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临城水峪村北石家庄邢台界,本项目起点桩号K0 000。
项目终点:位于石城乡南临城-内丘界,本项目终点桩号K17 778。
本项目路线总长:17.778km;其中建设里程16.825km.完全利用南郝线0.953km。
本项目起自临城县水峪村北石家庄邢台交界处,自北向南经水峪村东与南郝线交叉,向西完全利用南郝线953米,至前砚台村继续向南由屯院村东经过,在屯院文革桥东南约300米处跨越临城水库上游支河,向南经过北三岐村西,向鹿庄方向前进,经过鹿庄村西跨越纸河,在石城乡与现有东楼线交叉后向南,在石城乡西向南止于临城、内丘界,与连湖公路内丘段衔接。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23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22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邢台西部旅游路连湖公路(临城段)工程路基、路面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2018年3月19日8:30至2018年3月23日17:00)直接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 年 4月8日下午14:00 时,地点为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城县临泉东路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恒大御景半岛2号公寓
联系人:庞立峰 联系人:安丽娜
联系方式:0319-7196686 联系方式:0311-83070785 19931166003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6或2017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0万元。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3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修)且公路里程长度大于10KM(含10KM)的施工经验。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3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修)且公路里程长度大于10KM(含10KM)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13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改扩建或大修)且公路里程长度大于10KM(含10KM)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5名(含)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第5名得分出现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同类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的排名在前。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3)一家投标人未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e.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f.投标函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g.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要求。 (5)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b.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再签署),不得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法定代表人在授权委托书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亲笔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c.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1)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2)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条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正、副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指定位置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7)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类似施工经验:15分 履约信誉:15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示: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规划、任务目标及承诺(安全 、质量、工期等) | 10 | 科学合理8.1-10.0 | |
可行6.1-8.0 | ||||||
不可行0-6.0 | ||||||
简述总体计划安排及施工方案;针对性描述工期、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环保措施 | 10 | 科学合理8.1-10.0 | ||||
可行6.1-8.0 | ||||||
不可行0-6.0 | ||||||
指明制约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的主要因素并预测项目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 10 | 科学合理8.1-10.0 | ||||
可行6.1-8.0 | ||||||
不可行0-6.0 | ||||||
施工总体计划表 | 10 | 科学合理8.1-10.0 | ||||
可行6.1-8.0 | ||||||
不可行0-6.0 | ||||||
2.2.2(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 资历 | 15 | 1具有中级职称加3分,高级职称加5分;2作为项目经理每有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5分,业绩最多加10分。 | |
项目总工 资历 | 15 | 1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5分;2作为项目总工每有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5分,业绩最多加10分。 | ||||
2.2.3(3) | 其他因素 | 类似施工经验 | 15分 | 类似施工经验 | 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2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5分;3业绩中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的1项加3分,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的1项加2分,最多加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投标人过去1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得15分; | ||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独立评分并签署姓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投标单位第一信封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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