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环保局审查建设招标公告

开州区环保局审查建设招标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开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环评文件全本见附件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kxhbjgk@163.com,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宝华街77号,邮编:4054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开州区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亿世村、铁桥村

重庆钱江食品集团鑫隆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老养猪场圈舍实施三改两分2万m2;改建老养猪场、新养猪场沼气发酵池为沼气发酵罐(各1座,合计5000m3)及沼气资源化利用(年产沼气2.27万Nm3,全部用于发电,年发电4.5万度);租赁万顺公司厂区闲置土地/厂房5028m2,新建有机肥生产区7668m2,(拆除万顺公司厂区第3栋东区(1F)厂房,新建1栋2F生产厂房、1栋1F成品仓库、1栋1F秸秆堆放间),猪粪经高温堆肥后年生产有机肥1万吨;并实施沼液灌溉及有机肥施用(1万t/a)农田1万亩以上,新建高位沼液池3座、田间5座沼液储存池(总容积10000m3),铺设主管7km、支管5km。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A、项目猪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猪舍,加强通风,科学的日粮设计,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根据(开环(监)字[2017]第113号),新养猪场场界西南面、西面的NH3和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北面居民点的NH3和H2S的小时平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因此,养殖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排放对周围的影响在可接纳范围。

B、发酵车间和二次陈化车间恶臭由1座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D1排气筒排放。

C、各田间沼液储存池均采用砖混结构、混凝土预制板封盖,拟于井盖处开小口散排。

D、新养猪场、老养猪场各设置一套沼气脱水脱硫系统,经脱硫措施处理后的沼气燃烧发电废气分别由1根15m高D2、D3排气筒。

E、本项目排放的SO2、NO2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认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F、粉碎粉尘经过粉碎机配套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散排于车间内,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G、根据预测,有机肥生产区需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外100m。环评要求:对有机肥生产区设置100m的建设控制范围,建设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机关、科研机构和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建筑物,亦不得进行食品、药品等物品生产。同时根据渝(市)环准[2008]028号:出口兔肉加工厂改建项目北、东、西侧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南侧设置15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对100m控制范围内现有1户居民实现环保租赁,万顺公司厂区承诺:鑫隆公司有机肥生产区运行期间,万顺公司厂区内兔肉生产线不进行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周边环境不制约有机肥生产区的建设。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老养猪场、新养猪场废水排放量分别为361.5m3/d(66427.5m3/a)、182m3/d(3367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总磷、粪大肠菌群数等。老养猪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 沉砂集水池 固液分离设备 水解酸化池 沼气发酵池)沼液贮存池,最后进入沼液灌溉系统;新养猪场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 沉砂集水池 固液分离设备 水解酸化池 沼气发酵池)沼液贮存池,最后进入沼液灌溉系统;沼液灌溉系统包括铁桥镇灵通村、亿世村、华桥社区及临江镇新坝村1万亩以上耕地和林果地。

近期有机肥生产区废水经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铁桥镇污水处理厂,采用人工快渗工艺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南河。

远期有机肥生产区废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铁桥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南河。

③噪声影响分析

老养猪场:根据(开环(监)字[2017]第113号),新养猪场西南侧场界外1m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新养猪场:根据重庆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对老养猪场北侧居民点(北场界外1m) 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有机肥生产区:场界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场界处的昼间噪声均对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的预测值与环境噪声本底值叠加后的影响值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猪粪(包括猪干粪、粪渣和沼渣)、病死猪和分娩物、防疫废物、废脱硫剂、饲料包装袋及员工生活垃圾等。猪粪日产日清,由专用车辆运至有机肥生产区,采用好氧堆肥发酵工艺,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中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后用于1万亩耕地和林果地施肥,不外排;病死猪和分娩物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94099.ceb">农医发[2017]25号)有关规定由企业自行深度安全填埋;防疫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医疗废物-非特定行业,定期交由开县赵家垃圾处理厂(开州区医疗废物处理场)处理;废脱硫剂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进行再生处理利用;饲料包装袋交由饲料原料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国土主管部门出具了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采用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并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经调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公众的普遍支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环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