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拍卖招标公告
采矿权拍卖招标公告
绍兴县采矿权拍卖公告
绍县招矿发〔200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受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定于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柯桥兴越路1718号)对富盛镇三溪口建筑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矿区概况:
出让矿区 名称
矿区座落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采矿标高
(米)
资源量
(万吨)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
(万元)
富盛镇三溪口普通建筑石料矿
位于富盛镇红山村三溪口村南700米山岙内
0.054191
+120~+280.2
454.86
5
150
608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石料矿采矿权的,可于2009年5月19日携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向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 (柯桥兴越路1718号三楼320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16时。
3、报名时,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对本次拍卖报名竞买人不足3人的,则该采矿权自2009年5月19日起转为挂牌,拍卖起叫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5月27日下午4时前按本公告要求到绍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也应持原《参拍申请表(回执)》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挂牌活动其他要求及规定,参照本公告中对拍卖活动的有关要求及规定执行,挂牌成交采矿权的出让价款支付时限要求按拍卖转挂牌的时间相应顺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下午3时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定于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下午3时整进行现场竞价。
收款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单位: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①开户行: 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②开户行: 绍兴市商业银行轻纺城支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五、本次拍卖活动自公告之日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
咨询联系人:
章月兰(报名咨询) (0575)********
马关泉 (现场踏看) (0575)********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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