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承接主体”的公示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承接主体”的公示

152*****31040.doc&file_name=152*****31040.doc&file_id=null" target="_blank">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下载

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承接主体”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预算

1.采购单位: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项目名称: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承接主体

3.采购内容:本项目选择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项目承接主体。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棚户区改造涉及施甸县大楼子、团树山、何家寺、张家、山邑、白龙水等六个片区,规划涉及总面积2437亩,总拆迁面积287806.4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年。

6.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92710.16万元,其中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139028.48万元,最终金额据实结算。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的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该项目,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批复》(施政复〔2018〕30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施政发〔2018〕15 号)、《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的决定》(施人发〔2018〕6号)要求,原则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三十米大街东段北侧

四、公示期限

1.现予公示三个工作日,2018年03年月20日至2018年0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

2.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发生变动,原于2018年03月08日发布的《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承接主体”的公示》作废,以此公示为准。

五、采购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王先生

电话:****-*******

传真:****-******* E-mail:bstrzb@126.com

监督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0875-*******

标签: 主体 项目选择 棚户区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