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杨巷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概况: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3月获得了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宜环发(2013)19号),批复的集中区分两个片区——北区和南区;北区位于原新芳镇区东侧:规划范围东至杨巷镇与官林镇界,北至琅山河,南至兴业大道南侧400米,西至新丰路,规划面积5.332平方公里;南区位于杨巷镇区西侧:规划范围东至西溪河,西至湖墅路,南至南环路,北至杨南路,规划面积1.456平方公里。

二、规划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数据分析,本次评价认为杨巷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对集中区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集中区入区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江苏省、无锡市和宜兴市的产业政策;集中区的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善。

但集中区的发展规模与总体规划、原环评相比,较为滞后;集中区南区入区项目与集中区产业定位有一定出入,北区入区项目与集中区产业定位基本相符;集中区在污染控制、产业链构建、清洁生产审核及生态园区建设、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环境监测体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区域产业相关度低,未能形成生态产业链;未能完全落实原绿化方案及绿化缓冲带;未能形成系统的区域环境监测系统;未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未落实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集中区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

(1)大气环境

集中区内各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的要求,总体来说,集中区目前大气环境质量较好。与原环评监测时相比,集中区北区大气监测因子中NO2浓度呈上升趋势,南区大气中TSP有明显上升,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

与原环评监测时相比,地表水同一监测断面处各监测因子中SS、铜、六价铬、铅四项监测指标均有上浮,其余指标均呈下降趋势,但总体来说,集中区建区前后区域水质有所改善,目前区域纳污河水质指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

地下水各监测点处pH、氟化物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总溶解性固体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总硬度在上庄村、新芳镇区、李家头、钱家头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高锰酸盐指数在上庄村、新芳镇区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氨氮在上庄村、新芳镇区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但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仍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及以上。

(4)声环境

集中区内各监测点处本次环评监测值基本低于原环评监测值,可见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目前集中区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

(5)土壤

各土壤监测点处镉本次环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有所升高;铜监测数据在钱家头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降低,其余测点均有所升高;砷监测数据在上庄村、李家头、黄家村、钱家头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均有所降低,其余测点有所升高;铬监测数据在东古瑶村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降低,其余测点均有所升高;镍监测数据在新芳镇区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均有所降低,但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仍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

(6)底泥

底泥监测点处pH、铅监测数据与原环评相比均有所降低,其余监测数据均有所升高,但区域底泥监测指标仍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中性、碱性土壤最高容许含量标准。

四、区域开发建设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集中区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入区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集中区建区以来始终重视园区的环境工作,目前区内已有8家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9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回顾集中区近几年来的发展历程,对宜兴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影响,集中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区域的环保问题,切实进行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从目前的监测数据来看,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随着园区的进一步发展,新企业的的入驻及原有企业的扩建,区域环境质量发展趋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对集中区大气环境、水环境的保护将是今后环境管理和有效治理的重中之重。

因此,只有在切实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逐条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发展循环经济才能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区域开发建设方有其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五、存在的环境问题

(1)产业布局及功能定位问题

杨巷镇工业集中区南区内产业布局较混乱,轻工、化工、仓储等行业企业交错分布,影响了功能区的建设,更不符合区域规划的产业定位,另有一家已建企业(江苏宜兴国家粮食储备库分库)用地占用了原规划的部分道路广场用地、绿地;北区内有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未能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产业分区分布,而且区内尚有四家化工企业,与区域产业定位不符。

(2)入区项目产业方向问题

目前集中区内共有企业41多家,主导产业为轻工、电缆制造业,所占比例为58.5%,其中集中区南区共有企业8家,主导产业为轻工,与原规划产业定位比较,完全不符合集中区的产业定位,集中区南区规划的光电产业、新能源产业与集中区实际建设相去甚远,产业定位未契合杨巷镇区域发展特点,极大的限制了区域开发;北区共有企业33家,主导产业为轻工、电缆制造业,与原规划产业定位比较,基本符合集中区的产业定位;集中区内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3)企业污染控制措施问题

集中区内大部分企业的污染控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是完善的,但部分仍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企业产生的污水尚未接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区域企业整体污水接管率(包括已建、在建)为85.4%,集中区尚未完全实现污水纳管集中处理,

(4)环境质量现状问题

此次环评现状监测与原环评时监测情况相比,集中区北区大气监测因子中NO2浓度呈上升趋势,南区大气中TSP有明显上升,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同一监测断面处各监测因子中SS、铜、六价铬、铅四项监测指标均有上浮,其余指标均呈下降趋势,但总体来说,集中区建区前后区域水质有所改善,目前区域纳污河水质指标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点处pH、氟化物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总溶解性固体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总硬度在上庄村、新芳镇区、李家头、钱家头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高锰酸盐指数在上庄村、新芳镇区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氨氮在上庄村、新芳镇区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均有所降低,但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仍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及以上;各土壤监测点处镉本次环评监测数据较原环评有所升高;铜监测数据在钱家头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降低,其余测点均有所升高;砷监测数据在上庄村、李家头、黄家村、钱家头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均有所降低,其余测点有所升高;铬监测数据在东古瑶村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降低,其余测点均有所升高;镍监测数据在新芳镇区测点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相比,有所升高,其余测点均有所降低,但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仍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一级标准;,底泥监测点处pH、铅监测数据与原环评相比均有所降低,其余监测数据均有所升高,但区域底泥监测指标仍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中性、碱性土壤最高容许含量标准。

(5)生态建设问题

集中区对区内及周边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距原环评规划与批复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集中区南区内现有公共绿地面积较小,规划绿地面积为 22.1hm2,现有绿地面积为 9hm2,绿地建设比例较少;集中区边界与杨巷镇区、新芳老镇区等敏感目标之间未按原环评要求建设绿化隔离带,在边界其它区域亦未建设防护林带。

(6)拆迁安置问题

由于近几年经济形势不景气,集中区工业发展缓慢,开发强度低,新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因此在取得原环评审查意见后集中区内原有居民基本未进行拆迁安置。集中区北区内现有12处居民点,约1261人,南区内现有2处居民点,约210人,区内居民点均不在现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主要靠近集中区内尚未开发地块。

(8)环境风险

集中区尚未编制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未建立健全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区内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尚需完善。

(9)环境管理问题

例行监测方案落实尚不到位,未制定细化的例行监测方案,部分监测项目未列入例行监测。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漏洞,应结合各企业的生产及贮运情况,进一步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随着集中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目前无论是管理队伍建设还是管理执法手段、技术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和适应实际需要。

(10)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问题

集中区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较少,仅9家,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现有入区项目之间关联度不大,生态型产业链体系亟待完善;区域生态工业信息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未开展生态工业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距生态型工业园的要求尚有差距。

六、解决方案及要求

(1)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原环评批复及产业政策要求并根据集中区内实际发展情况引进投资规模大、污染轻的企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并在集中区内外构建生态型产业链。控制开发规模,合理筛选入区项目,实行绿色招商,提高企业入区门槛指数。

(2)严格招商选商

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版)等产业政策,符合集中区总体规划和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基础上,对集中区今后的项目引进,建议如下:

集中区应提高土地利用率,着力于引进核心龙头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从发展主导产业链的角度招商选商,逐步完善集中区产业链,鼓励单个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领先的项目入区;在集中区实际招商过程中,对于所有进区企业必须满足《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

(3)优化集中区产业定位、完善集中区功能布局

在符合杨巷镇区域发展特点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已建企业产业定位,对集中区南区规划的产业定位进行调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区内零散的化工企业逐步搬迁到化学工业园范围内,区内现有的化工监测点江苏东邦科技有限公司可保留。

(4)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的整治

督促区内污水未接管的企业根据公用事业局相关管理要求加快办理污水纳管相关事宜,加强企业污水达标排放监管,确保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5)加强集中区生态建设

依照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防护林、绿化隔离带的建设。集中区应依照原规划要求进一步扩大绿地系统建设规模,完善各项保护措施,以减小对各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6)推进集中区内居民拆迁安置

目前,集中区内现仍有520户(1471人)居民未进行拆迁,随着经济的复苏、集中区的进一步开发,杨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环评要求继续进行区内居民的搬迁、安置以及补偿工作。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集中区应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宜兴市环保局备案,建立健全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区内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同时应督促各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宜兴市环保局备案,并建立应有的风险防范措施。

(8)强化环境管理

集中区应按照环评要求制定细化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与宜兴市环境监测站的合作,按要求开展集中区日常监测;集中区应结合各企业的生产及贮运情况,进一步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9)加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建设

集中区应依靠现有的龙头企业和引进核心龙头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加大补链项目招商力度。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加强生态工业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开展生态工业主题宣传活动,按生态型工业园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区开发建设活动。

七、总体结论

对照集中区总体规划、原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本次跟踪评价采用实地勘查、走访公众、现状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对集中区开发强度、产业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变化、企业污染控制措施、生态建设、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跟踪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宜兴市杨巷镇集中区目前已形成以电缆及其配套产业、轻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集中区,但目前集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与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生态型工业园区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区域总体环境质量较好;集中区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到位,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较为完善,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集中区北区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但南区产业布局与原规划有所出入,且集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区域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不到位。

综上分析,杨巷镇工业集中区应切实做到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优化产业布局、拓展生态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加强企业环保设施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快落实区域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上,可以实现集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当前规划区域的环境状况满意程度如何?
??(2)您认为目前规划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园区建设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4)您对环保部门以后审批该规划区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九、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82*****706

十、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5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十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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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跟踪 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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