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

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

各投标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DYNMZ*******5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64279.39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批。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

4、响应供应商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7、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在2018年3 月23日16:00 时前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核实相关证件原件并盖章《现场踏勘证明》,投标人自行前往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踏勘并了解项目现场的情况,并提供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开具《××投标企业已到兴宁市地方税务局坭陂税务分局业务用房整修工程采购项目现场踏勘并了解情况的证明》。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以公开报名 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在2018年3 月20 日至2018年3 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兴宁市岭东花园岭东门市24卡)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资质证书复印件;

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

2.4、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踏勘证明原件;

********/152*****60285.xls">2.6、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谈判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人:广东省兴宁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彭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152*****13988.pdf">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152*****20053.pdf"> 2:招标文件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 月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修 业务用房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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