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暨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暨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汶川县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暨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进行二次公示,规划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汶川县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以阿尔沟和龙溪河谷为核心区域的龙溪乡全域面积,总面积214.3km2

3.规划期限:2017-2025年

4.规划目标:一期:2017-2020年,按照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面配套建设,打造成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登山健身运动基地、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4A级景区。

二期:2021-2025年,打造成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水利风景名胜区。

5.规划布局:确定“两寨、一带、一区”功能空间分区布局。

两寨:东门寨、阿尔寨

一带:龙溪乡村阳光康养休闲带

一区:阿尔森林康养度假区

汶川县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暨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对雪溜河坝、二里河坝、夹木河坝、成篼坝和东门寨巴子谷五大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1)雪溜河坝地块位于景区雪溜河坝长约1km,海拔2500m左右,河谷平缓,可利用面积约4.0hm2(45亩),功能定位为“苍松迎宾”入口服务区规划项目为旅游服务接待中心、生态旅游停车场和生态步游道建设。

(2)二里河坝地块位于阿尔沟河和二里沟河交汇处,总规划面积约101.31hm2。海拔在2630-2728m之间,河坝整体呈狭长型,南北长约1km,有13个小地块组成,功能定位为“羌人牧场”观光游赏地,主要建设彩林牧场、古羌碉、观景台、生态骑马道、巨石森林景点、AA级旅游厕所和游览车停靠站等观光游赏配套设施项目。

(3)夹木河坝地块南北长约1km,包括周边山体河流及建设用地,可利用土面积约10.0hm2(100亩)。海拔高端约2650-2700m,功能定位为“奇幻森林”亲子度假营地,主要有亲子露营地、“蓝精灵”亲子小度假屋、生态帐篷旅馆、森林探险乐园、树梢步道、丛林穿越、奇幻森林游赏区和小沟花谷等项目构成。

(4)成篼坝地块位于成篼坝,总面积约110.0hm2。功能定位为“雪峰林海”生态康乐中心,规划以冰雪(滑草)游乐场为核心驱动项目,以围绕森林滑雪(滑草)场,按照雪峰森林度假村、篼月湖、“花梢漫步”游赏区、峡口景观游赏区、杜鹃瀑布群游赏区和冰川瀑布群游赏区进行规划建设。配套建设有AAA级旅游厕所和观光车站及停车场。

(5)巴子谷地块位于东门寨,地块面积约2.0hm2, 项目功能为岷江百合度假庄园,主要规划“帝王百合”度假山庄、“岷江百合”休闲中心、“百合樱园”度假小屋、“香水百合”景观溪流、樱桃休闲小屋、百合花圃、庄园大门、庄园次入口、运动健身中心、休闲栈道、景观亭、生态旅游停车场和景观围墙等设施项目。

二、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阿尔沟、巴夺沟、龙溪沟、杂谷脑河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区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噪声限值。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域标准。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区内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规划建设的环境影响及其减缓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分析,规划实施对土地的占用不会对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规划的实施对自然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景观产生较大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主要来自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流,通过对混合过程的预测,规划区域内污水不会对河流水体造成明显影响。污水排入河体后,河流的水体功能不会发生改变。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规划建设的服务区内的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和汽车的尾气。由于要求规划区大力推广使用优质清洁能源,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很小,规划区实施后各个时期均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规划实施各期环境噪声的预测,规划范围内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噪声昼夜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限值,不使当地声功能区发生变化。

5.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与规划区内居民的生活垃圾。规划区内景点生活垃圾采用定时到果皮箱收集的方式,服务区、集中居住区则采用定点或定时收集的方式,定时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采取相应措施后,规划区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规划和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措施,加强区域的生态系统监测,可以有效减缓规划建设实施阶段的旅游开发过程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使当地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处理好公众参与中各单位、个人提出的环保问题的前提下以及做好旅游地社区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宣传的基础上,环境问题可以通过管理和治理措施加以控制,规划中的生态旅游内容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汶川县龙溪羌人谷生态康养旅游区总体规划暨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合理、适宜的。

四、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汶川县龙溪阿尔沟综合开发指挥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树人大厦7楼

联系人:尚鑫

联系电话:****-*******邮编:623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邮编:21004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主要事项如下:①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②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面谈、信函或者电话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七、公示时间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单位:汶川县龙溪阿尔沟综合开发指挥部

汶川县旅游发展局

2018年3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详细规划 控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